关于开展规范化教研室建设自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1-06 点击数:

各系、教学单位、教研室:

根据学院本年度工作计划,现正式启动规范化教研室建设的检查工作,分为教研室自查和学院抽查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研室自查阶段

请各教研室在系(部)主管领导下,组织并落实好本教研室的自评工作,在前期按照《翰林学院规范化教研室建设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建的基础上,现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规范化教研室建设检查自评细则》对近三学期的档案材料进行自评,基于实事求是、以评促建的原则进行打分,于1116日下班前由系(部)统一交教务处(纸质签字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学院抽查阶段

学院根据教研室自评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抽查,发现自评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将对该系(教学单位)所有材料加以重点检查,并取消相关教研室当年评优资格。

联系人:许忠兵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研室一览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规范化教研室建设自评细则

教务处

20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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