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课程调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9-23 点击数:

各班级及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我院今年中秋、国庆放假期间课程调整如下:

1. 926日(第3周周六)按课表正常上课;

927日放假一天;928930日按课表正常上课。


2.
国庆节:101日—107日放假,所有课程停上;

1010日(第5周周六)上课,补106日(第5周周二)全天课程(包括晚上的课)1011日正常放假休息。

3.大一新生从第五周108日—1010日开始上课。

所缺课时请在总课时内自行消化,有确实需要补课的请与教务处联系。请相关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含外请)和学生,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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