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需求,我院将从2015年下半年起在学生中实行主辅修制度,现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辅修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各系根据已设专业情况和办学条件,比照该专业本科培养方案,提出设置意见,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辅修专业设置申报表》(附件1)。
2. 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制定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及拟招生人数,辅修专业的课程应该是包括该专业最必要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在内的基础课和专业课,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
3. 拟设置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及相对应的课程号请从全校课程库总表中提取。
4. 请申报辅修专业的系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邮箱736506547@qq.com)。
二、学校审批
1.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系申报的专业进行审核。
2. 教务处公布新增辅修专业名单。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辅修专业设置申报表
附件2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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