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09-03 点击数:

各系、相关部门:

为保证我院2014年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优秀本科生申请校内转专业暂行规定》,将开展本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1、组织领导:成立学院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院长担任组长。

2、条件审核: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优秀本科生申请校内转专业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对申请者条件进行审核。

3、绩点计算:参加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为第一学年全部必修考试课程。

4、考核方式:笔试,成绩按70%计;面试,成绩按30%计。

5、确定录取:学生转专业成绩由下列三部分组成:学生必修考试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占60%(A),学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分值占20%(B),系考核占20%(C)。计算公式如下:

A=(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5)×10×60%;

B=20-20/(学生所在专业年级人数×20%)×(排名-1);

C=转入专业系笔试、面试成绩,满分20分。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完成时间

1

学生申请

各系

9月9日

2

条件审核

各系

9月10日

资格审查

教务处

9月11日

3

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

教务处

9月12-14日

4

公布考核时间、地点

教务处

9月15日

5

组织考核

教务处

9月18-22日

6

召开学院转专业工作组会议,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名单

教务处

9月26日

7

拟同意转专业名单公示

教务处

9月27日

8

确定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

10月7日

三、材料报送

经学工处审核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需向教务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一份,填写时不得变动表格格式(表格见附件);

2、加盖院教务处公章的学生必修课成绩单一份,成绩单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

3、加盖系公章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系具有优秀本科生转专业资格申请人汇总表》纸质文本一份,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736506547@qq.com。填写时请不要变动表格格式。

申请材料交教务处,联系电话:80639930,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专业类别和各专业可转入、转出人数表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审批表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系具有优秀本科生转专业资格申请人汇总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01393


附件1:专业类别和各专业可转入、转出人数表

系别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形式

专业类别

可转入人数

医学系

100501K

中医学

5

文理兼招

中医学类

3

医学系

100502K

针灸推拿学

5

文理兼招

中医学类

3

医学系

101101

护理学

4

文理兼招

护理学类

9

医学系

071102

应用心理学

4

文理兼招

心理学类

3

药学系

100801

中药学

4

文理兼招

药学类

6

药学系

100701

药学

4

理科

药学类

6

药学系

081302

制药工程

4

理科

药学类

3

药学系

100702

药物制剂

4

理科

化工与制药类

3

药学系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4

理科

药学类

3

经管系

100704T

药事管理

4

文理兼招

药学类

3

经管系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文理兼招

经济学类

6

经管系

120202

市场营销

4

文理兼招

工商管理类

5

经管系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

4

文理兼招

公共管理类

3

经管系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

4

文理兼招

公共管理类

3

经管系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文理兼招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3

合 计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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