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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兼职校级教学督导的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0-06-17 点击数:

根据教学质量评估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兼职教学督导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兼职督导岗位职责

1、对各层次范围教学秩序、教学环节、教学过程、教学质量进行督导;

2、对全校所有课程、所有任课教师进行听课,结合其它方面的评估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做出评价意见;

3、对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含实践教学)质量进行督查;

4、对学生学习、学生管理进行督查;

5、向学院提出有关教学管理改革的建议和措施;

6、及时反馈检查到的问题,定期提供督导小结及相关资料。

7、参加学院领导指定的其它相关事项和督导室安排的督导例会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8、兼职督导以项目任务式开展工作,不明确限定工作时间。

二、聘任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关心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工作主动、认真负责、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3、具有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经验的高级职称(含副高级)的专业技术或管理职称人员。

4、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教学督导工作;

5、时间充裕,能保证正常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教学督导任务。

三、招聘人数及聘期

聘用人数及专业要求:8-10人,公共基础、医学、药学、管理学、护理学相关专业。

聘用时间:2020—2021学年。

四、招聘进度安排

622日前,对照本通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试行)》(附件1)要求,符合条件申报人请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兼职督导申请表》(见附件2),请将带有本人亲笔签字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624日前,教评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确认聘用人员名单。

说明:届时督导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灵活安排

联系人:丁永茂,联系电话:18861014376,

电子邮箱:897545337@qq.com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评估中心

                                      2020年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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