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版)》文件精神,及时总结和推广学校教学改革成果,加强和完善教学改革工作管理,学校决定近期组织开展2020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育教改立项课题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我校2020年教育教改研究立项课题(见附件1)。
二、验收要求与流程:
1.课题完成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鉴定结题的条件为:
(1)完成研究课题申请表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2)课题研究应重视改革创新的实践效果,理论结合实际,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显著成效。
2.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流程如下:
一般课题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批准,研究时长不超过3年。
3.鉴定验收工作主要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评审程序为:课题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专家组审议材料、答疑质询;专家组评议,提出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包括:是否完成课题申请表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对研究成果在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三、结项验收项目需提交的材料
课题鉴定须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育教改立项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2份。同时提交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
请本年度申请结题验收的各有关课题组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教评中心(行政楼303室),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897545337@qq.com。
教评中心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