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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下半年院级教学改革课题结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23 点击数:

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科研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翰教字〔2011〕14号)的要求,学院决定对2014年延期结题课题、2015年立项(两年期)课题进行结题,请您提前准备结题相关材料,并于2017年12月1日之前将结题材料交至教学评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一、结题范围

2014年、2015年立项需结题的院级教学改革课题汇总表(附件1)

二、结题需递交的材料包括: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改革立项课题验收结题申请书》(附件2)

2、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

(1)发表的相关论文、形成的相关论著;

(2)形成的相关管理文件;

(3)形成的调研报告;

(4)形成的光盘等实物材料;

(5)编写的程序、软件等;

(6)其他课题相关材料。

三、其他事项

1. 根据课题研究进展,不能按期结题的,请项目主持人于11月30日前向科技处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改革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1年。

2. 逾期不结题,且未提交《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的,该课题将予以撤消。

联系人:袁谧,联系电话:13813834260,相关文件电子档传至邮箱1794455851@qq.com。

附件

1:拟结题的院级教学改革课题汇总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改革立项课题验收结题申请书

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改革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评估中心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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