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科研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翰教字〔2011〕14号)的要求,学院决定对2014年延期结题课题、2015年立项(两年期)课题进行结题,请您提前准备结题相关材料,并于2017年12月1日之前将结题材料交至教学评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一、结题范围
2014年、2015年立项需结题的院级教学改革课题汇总表(附件1)
二、结题需递交的材料包括: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改革立项课题验收结题申请书》(附件2)
2、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
(1)发表的相关论文、形成的相关论著;
(2)形成的相关管理文件;
(3)形成的调研报告;
(4)形成的光盘等实物材料;
(5)编写的程序、软件等;
(6)其他课题相关材料。
三、其他事项
1. 根据课题研究进展,不能按期结题的,请项目主持人于11月30日前向科技处提交《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改革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3),原则上延期不得超过1年。
2. 逾期不结题,且未提交《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的,该课题将予以撤消。
联系人:袁谧,联系电话:13813834260,相关文件电子档传至邮箱1794455851@qq.com。
附件
1:拟结题的院级教学改革课题汇总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改革立项课题验收结题申请书
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改革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评估中心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