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鉴于学院教师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报销方面遇到的问题,为简化教师办理经费使用和报销程序、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和报销流程,根据“科技改革30条”、《关于改革完善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科技处会同财务办公室制定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补充规定,具体如下:
科研课题结题后(自本规定之日起),多余经费使用期限不做具体要求,后续费用可以从未使用完的经费中报销,但产生费用的项目须与该课题相关。
进一步精简预算编制科目,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编制上述科目预算只需测算总额。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在科研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劳务费、业务费如需调剂,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间接费用预算总额不得调增;如需调减,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科技处、财务办公室审核后,调减部分用于直接费用。
版面费(出版费)的报销,需提供出版社开具的发票、出版物的封面、目录页及具体文章页的复印件。发票抬头需与发票专用章保持一致,同时与期刊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或协办单位任意一方的名称保持一致,若不一致需要杂志社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科研项目(包含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经费报销签字流程:
1、一次性开支在5000元(不含)以下,审批顺序如下:
①项目负责人在经办人栏签字(如经办人非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加签)
②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对后签字
③交财务处报销
2、5000元(含)以上20000元(不含)以下,审批顺序如下:
①项目负责人在经办人栏签字(如经办人非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加签)
②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对后签字
③科技处负责人核对后签字
④分管科研院领导签字
⑤交财务处报销
3、20000元(含)以上50000元(不含)以下,审批顺序如下:
①项目负责人在经办人栏签字(如经办人非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加签)
②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对后签字
③科技处负责人核对后签字
④分管科研院领导签字
⑤院长签字
⑥交财务处报销
科技处
财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立项课题经费支出明细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金额单位: 万元
序号 |
科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课题性质 |
纵向/横向课题 |
到账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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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费 |
1、设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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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费用 |
业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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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 |
间接经费 (不可调增) |
1、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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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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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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