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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08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推选成果论文为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

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基础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第一作者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以论文发表时为准),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

4.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二、推选资格和名额分配

我院推选名额为:4篇论文(其中须至少包含1篇国内期刊论文)。

三、推选安排

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分类标准,结合我省学术研究现状及省级学会分布,将论文推选划分8个学科集群(见附件)进行。论文推选实行推选单位初评、学科集群专业评审组复评、推选委员会终评制度。

四、实施步骤

1.请符合推选条件的论文作者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并将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科技处,同时提交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逾期不予接受。

2.科技处将拟邀专家对申报成果论文进行初评审核,并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3.通过初评的论文作者注册登录论文推选系统(登录入口:http://kcjs.octabox.cn),在线填报提交推选材料,推选单位登录系统(各推选单位账户密码在报送初评工作报告后发送)进行审核提交,推选系统开放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10日

五、结果发布

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发布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结果,向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亚;

联系方式:15052355606;

邮箱:245345626@qq.com

办公地点:行政楼501;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510-85229289,1377157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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