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引导教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师生返校工作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考勤对象
本通知考勤对象包括我院所有教职工及外聘人员(包括物业服务人员、安保人员、商业服务人员、外聘教师等)。
学校管理岗人员、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人员、工勤岗人员与劳务派遣制人员根据所在部门的要求灵活把握坐班时间;外聘人员要在我院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下,参与考勤及报送健康信息。
专任教师可以以网络教学的形式完成教学任务,年度内满足以下条件视为全勤:
1.在考核年度内能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2.完成规定课时量,且完成相应的教学设计、备课、课后辅导、作业批改、形成性评价、平时测验、考试、试卷分析、教学反思、监考等工作的;
3.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的;
4.按时参加学院及部门组织的会议及培训。
二、每日考勤及疫情日报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严格实行《教职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晨午检工作制度》,每日17:00前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附件1)将考勤信息表纸质版(附件2)交至人力资源处刘璇,周六周日值班人员的考勤信息表于下周一统一报送。
教工在家如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需委托各级信息管理员向所在单位负责人办理请假手续,并及时就诊,各单位信息管理员需将此类信息备注在每日考勤表内一并报送。
三、教工外出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已返校教职工及外聘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泰州市。
因公或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泰州市的,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附件3),将请假单交至人力资源处,并向防控办报备行程,如请假时间超过3天,本部门签署意见后须报分管或联系院领导批准。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一律暂缓到疫情严重地区参加活动。
四、对暂未返校和请假教职工的管理
暂未返校和请假教职工由各单位信息管理员采取“人盯人”的管理方式,掌握其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等信息。
因工作需要返校的教职工须向所在单位和人力资源处说明情况,提交相关材料,经学院同意后,方能返校。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