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泰州市“凤城英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泰科协发〔2025〕6号),我院开展了选拔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学院评审等程序,同意推荐汪洁同志申报,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3月14日。公示期间,我院教职工可至人力资源处审阅以上人员的相关材料。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书面或面谈方式将有关意见反馈到纪委办公室或人力资源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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