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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暑期留校学生

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

暑期将至,为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确保暑假留校学生的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留校条件

根据学校安排,2017年暑假时间为:7月8日-9月4日。因假期学校要对学生宿舍,尤其是新生宿舍进行维修、出新,原则上所有学生必须于7月9日前离校。因参加考研辅导班学习、中国医药城实习见习、泰州医院实习、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中心分队以及在泰自主创业(需提供创办公司营业执照)等情况的同学,须由其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假期在校住宿申请表》。

二、申请程序和留校学生统计工作

1.本人申请、辅导员审核和二级学院审批。申请留校的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假期在校住宿申请表》(见附件1),经家长同意并签字,交由辅导员审核,并报二级学院审批。杜绝弄虚作假、违规申请或从事与留宿申请理由不符合的活动,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留校人数情况统计。各二级学院审批后,汇总留校学生信息和人数,填写《二级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并于201773日前报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陆禹 0523-80639030

3.留校学生住宿安排。学生处宿舍管理科根据学生留校住宿统计情况,进行住宿安排,根据需要进行集中安排住宿。在2016年7月8日前将《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汇总表》分发至各宿舍管理站。

三、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1.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暑假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放假前集中留校学生做一次安全防范专题教育。做好宿舍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网络安全、校园治安、饮食卫生以及防诈骗、传销、不良网络借贷教育等;今年逢降水丰沛,特别要做好防台风防洪和防雷电等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到江、河、湖等地方游泳,确保学生的安全稳定。离校学生勿将贵重物品留在宿舍内,离开宿舍时务必锁好门窗,关好水阀、电闸。暑期气候多变,防止因门窗未关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暑假期间后勤部门将对宿舍进行内部整修、粉刷,为防止修缮过程造成损坏,请所有同学将贵重物品自行带走,尽快离校返乡。另外,届时宿舍无法居住需集中住宿,请当期值班辅导员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3.学院将在放假之日起安排辅导员暑期值班,负责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并做好值班记录,同时指定若干名责任心强、工作踏实的留校学生干部担任联络员协助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务必要做好晚查铺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各二级学院、各宿舍管理站要《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辅导员暑期值班安排表》(见附件3)公布给学生,以方便学生联系,暑期学工值班电话仍然为18762339900

4.所有假期留校的学生需服从学院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管理条例》,如有违反,将立即清退,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

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假期在校住宿申请表

2.二级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申请汇总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工暑期值班安排表

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暑期学生留校住宿管理条例

5.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校园生活指南(后勤与资产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处

2017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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