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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暨“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3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教育厅组织的“2017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暨“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工作已经启动。根据苏教学函﹝2018﹞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4月3日

二、参选对象:全体学生

三、参选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详见附件1)

3.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7年;

4.优先考虑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

5.原则上已获得往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四、有关要求

1.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2、附件3),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XX学校年度人物候选人XXX事迹材料”;

(3)参选人事迹汇总表(见附件4);

(4)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它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2.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二级学院核实,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参选人事迹汇总表、参选人照片电子版一同于4月3日前通过奥蓝网“上报材料”栏报送。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315办公室,联系人:谢忠鹏:办公电话:0523-80639030。

3.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送,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学院——姓名——事迹类型,例如:医学院——张三——自强不息,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

4.各学院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院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17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及“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5.学校专家评审的基础上,学校将按要求推荐1名学生参加“2017江苏大学生年度人物”暨“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附件: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

          2.2017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报名表

          3.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

          4.2017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参选人事迹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18年3月30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谢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