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0号)要求,现开展我校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国家数据平台是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国家数据平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测、探索进行质量预警,是构建新型督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举措。国家数据平台将应用于高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业认证、专业评估、质量预警等工作。请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原始台账、记录,全面、准确、及时做好监测数据填报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填表说明
2021年数据采集表分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七大类,我校共需填报73张数据采集表,另须补充填报医学专业和工科类情况表19张。每张数据表设定责任部门,任务分工详见《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2.指标说明
数据统计时间按时期数或时点数分类填报。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自然年:指自然年度,采集时间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等);学年:指教育年度,采集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的数据(如教学信息等);时点:截至到2021年9月30日的数据(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
3.填报流程
请各责任部门数据采集人员登陆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进行填报,并按以下流程操作:明确分工表单→填报数据→保存→提交审核。各填报责任部门要保证各自负责采集的数据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4.进度安排
(1)9月30日前明确分工表单。
教评中心根据各部门报送采集统计人员信息表授权各级用户并分配相应表单。
(2)10月8日—10月20日,基础数据表采集、填报。
10月8日—10月9日,填报数据单位字典,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10月11日—12日,填报数据专业字典,表1-3-1临床教学基地、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专业大类情况(有先后顺序);
10月13日—10月20日,填报数据人员、场地字典,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表1-5-4附属医院师资情况、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实验场所。
基础表格之间存在数据关联,请各责任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数据采集工作。
(3)10月21日—11月1日,其他数据采集、填报。
各责任部门根据工作分解表安排,严格按照相应数据表后所附内涵说明要求,完整、准确采集数据后录入系统,经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学校账户。
(4)11月2日—11月07日,数据审核与入库。
教评中心审核平台提交数据,各责任部门依据审核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数据。
(5)11月08日,教学评估中心提交、上报数据。
三、相关事项
各责任部门成立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组,部门负责人为工作组组长和责任人,各部门需指定一名数据采集统计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采集统计人员信息表(附件3)请于9月30日17点前报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丁永茂;联系电话:80639930;联系邮箱:897545337@qq.com;联系地址:行政楼303室。
附件:1.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质量检测数据填报
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指南
3.2021年南京中医药大学数据采集统计人员信息表
教评中心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