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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届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23 点击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是经江苏省科技厅批准、国家科技部备案设立的我省中医药行业最高奖项,授予在中医药领域(包括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针灸学)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传承和开发研究中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励周期为每年一次。为做好第十届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根据《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附件1)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本届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2年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评审或结题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针灸科技成果。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二、推荐渠道

1.各市、县医疗机构和中医药科研院所申报的项目,须经各市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或针灸学会按分配名额推荐报送。

2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等省直属单位、医药院校申报的项目由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直接推荐报送。

3.江苏省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针灸学会团体会员单位和《江苏中医药》杂志理事会成员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直接推荐报送。

4.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国家部委在江苏设立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直接推荐报送。

特别说明:(1)推荐项目必须经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初审,并分别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2)各推荐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填写推荐意见,进行优选推荐;(3)各市学会推荐与其他渠道推荐,原则上单位不重叠。

三、推荐名额:经科技处与组委会沟通,今年分配给我院1个推荐名额

四、申报材料(书面、网上须同时申报)

(一)书面申报

1.书面申报材料:(1)推荐书一式3份(附件2,含原件1套,复印件2套),包括附件;(2)项目摘要一式7份(附件4,双面打印);(3)项目第一完成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近照1张。

2.推荐书报送要求:

(1)《江苏中医药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时应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传承特色等内容,并提供附件材料。请按照填写说明(附件3)认真填写。

(2)推荐书包括主件与附件材料,装订顺序:①《推荐书》;②查新报告;③知识产权证明;④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业审批文件;⑤无知识产权争议与重复申报声明;⑥应用证明;⑦发表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页)等其他有关材料。以推荐书首页为封面,无需另附加封面。一律双面打印(复印),A4纸型竖向胶装成册,附件总页数不超过40页;原件请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字样。

(3)项目所涉全部主要完成人及所有主要完成单位均须填写基本情况表(见推荐书表六、表七),并签名(主要完成人)或加盖公章(主要完成单位)。排序与推荐书首页一致。

(二)网上申报

报送书面材料须同时进行网上系统申报,院内评审后再填写。

 

五、注意事项

1.《推荐书》中必须标明推荐级别。申报推荐一、二等奖的项目,不能参评下一级别的奖项。

2.项目存在争议且未获解决的项目,不得申报。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4.结题验收报告时间必须符合截至申报时满两年的要求,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17年10月31日之后。

5.推荐项目主要完成人的限额数: 一等奖9人,二等奖7人,三等奖5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家。

6.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10月8日。

7.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科技处办公室(行政楼505).

联系人:范方田(联系电话:052380639060)

电子信箱:fftian39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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