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苏教科〔2018〕9号),加速推进我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谋划打造一批新的产业创新转化平台,促进我院更好地享受相关成果转化政策,学校现开展相关可转化科技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填报内容须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信息、能源、健康、环境等领域及其交叉前沿领域;2.围绕实验室、交叉前沿研究平台等产生的科技成果,具有潜在可观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3.需要进行后续科技研发,成熟度尚达不到产业化应用要求的项目。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
各项目单位将填报好的表格(电子版+纸质版),于6月5日5:00前报科技处汇总,由各相关单位统一报送。
地址:行政楼505
联系人:徐亚
电话:0523-80639060
邮箱:245345626@qq.com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可转化科技成果统计表
2.新药成果登记表
3.专利成果登记表
科技处
2020年5月25日
附件1: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可转化科技成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负责人 |
项目来源 |
项目进展 |
知识产权 |
转让或合作方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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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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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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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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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类别”填写:新药成果(中药新药X类、保健食品等)/健康产品/专利成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2.“项目来源”填写:国医大师经验方、民间验方、临床经验方、XX课题项目等。
3.“项目进展”填写:据实填写。例:已完成工艺研究、质量标准研究、稳定性试验、主要药效学研究、急性毒性试验、长期毒性试验。XX年XX月获得临床批件;获得发明专利1项“含水飞蓟宾和三七总苷的保肝制剂及其制备与质控方法“,制订了XX生产的技术要求;已完成工艺研究、质量标准研究、稳定性试验、主要药效学研究、急性毒性试验、长期毒性试验,已获得临床批件,XX年申报临床研究。
4.“知识产权”填写:临床批件、专利、保健食品证书等。
5.“转让或合作方式”填写:临床批件转让、合作开发、一次性转让等。
附件2:
新药成果登记表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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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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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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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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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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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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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情况 |
新药证书口 临床批件口 专利口 |
知识产权形式 |
发明专利口 实用新型专利口 外观设计专利口 其他口 |
专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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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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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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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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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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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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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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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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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或合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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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说明的问题及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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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专利成果登记表 |
专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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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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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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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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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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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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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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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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