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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请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1-2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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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做好我校本年度基金申请工作,引导我校教职工科学准确申请项目,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的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2021年度集中受理申请的科学基金项目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和各类型项目的管理办法、规定后,选择适合的申请类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按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改革举措

1)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提交纸质申请书。

2)扩大分类评审试点范围,将青年基金项目纳入分类评审试点范围。

3)继续实施原创探索计划,申请要求和申请程序详见《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原创探索计划项目申请指南》(后续指南陆续发布)。

4)2021年,全面调整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①选择申请代码时,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

②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要求,详见《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③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可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5)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提交申请书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在规定范围内自主使用经费。

4.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若申请人为研究生在读需要提供导师同意函。

5.基金项目申请限项规定: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上一年度获得高强度项目(如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等)资助的项目或课题负责人,以及申请项目与申请人承担的其他国家科技计划研究内容有重复者,今年再次申请相同学部面上项目原则上不支持。2019和2020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21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 2 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应急管理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专项项目[特别说明的除外;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 2019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 1 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上述限项规则。

③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限1项。

正在承担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但在资助期满当年可以申请或参与申请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退出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的参与者,2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6.项目申请中如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请提前与相关附院(或合作单位中其他医院)伦理委员会联系,出具项目伦理审核证明(我校目前没有医学伦理委员会)。

7.有合作研究单位的,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经费进行单独说明。如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不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项目立项后,在资助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申请阶段无需签订。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基金委建议避免使用:126、163、yahoo及sina等社会邮箱

9.请不要删除申请书、简历中所有蓝色字体的文字。

10.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医学部要求不要列会议论文,其他学部建议参照。

11.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规范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要求在个人信息和研究内容方面坚决杜绝科研不端行为,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项目指南》中“科研诚信要求”。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21年国家基金形式审查表(自查表)》。

二、具体时间节点

本年度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

第一阶段:申请人提交申请书

申请人在线提交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申请书,截止时间:2月25日

申请人在线提交重点和人才类项目申请书,截止时间:3月5日

第二阶段:形式审查

3月5日前,科技处将所有申请书审核完毕并提交给大校科技处审核

3月6日-3月10日,项目申请人根据反馈的审核意见修改申请书并再次提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亚

电话:15052355606

地址:行政楼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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