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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6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

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定,我院共获批一般项目10项,专题项目2项。为了表述更加规范准确,其中部分项目名称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详见附件)。现将立项情况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各项目负责人应尽快依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填写提交《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并于9月30日前一式两份报送科技处(行政楼501)。《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

《项目任务书》中的最终成果完成计划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联系人:徐亚

联系方式:0523-80639008

办公地点:行政楼501

科技处

20219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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