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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07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

2022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经学校组织评审、省教育厅审定,我院共获批一般项目10项,专题项目3项。为了表述更加规范准确,其中部分项目名称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详见附件)。现将立项情况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合同开展研究任务。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不需再填报《项目任务书》,经学校盖章、课题组签字的《申请书》即为项目合同。结项成果以《申请书》中填报的预期成果形式和数量为准,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申请书》约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研究。

各项目的最终成果完成计划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申请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各位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遵守学术规范,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联系人:徐亚

联系方式:0523-80639008

办公地点:行政楼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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