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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大校“关于组织申请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12 点击数:







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41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申请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接收

1.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指南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503/、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及有关规定,于20241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指南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需联系学院和医院的科研秘书开户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4年,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试点设立的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需在《预算说明书》中写明向合作研究单位外拨经费的比例或金额,如约定不外拨经费,请在《预算说明书》中写明:不向合作研究单位外拨经费

3.2024年,取消面上项目连续两年申请未获资助后暂停一年申请的限制。

4.申请人应当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生成导出的主要参与者PDF简历。对于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当根据其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所有作者署名,并对本人署名情况进行标注,同时上传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格式的扫描件。请上传2024年生成的简历,勿上传去年生成的简历。

5.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的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6.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7.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等问题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研究内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请提前与相关医院的伦理委员会联系,出具医学伦理审核证明。涉及动物实验的,请提前联系实验动物中心出具动物伦理审核证明。并将医学伦理和动物伦理审核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申请书的附件,未按要求上传证明的申请项目将不予资助。

8.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如申请人非高级职称也没有获得博士学位,必须有2名研究领域相同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推荐,在附件上传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扫描件。

9.在职研究生须在附件上传《导师同意函》扫描件,说明申请学位和项目之间关系,在职博士研究生只可申请面上项目、青年项目,在职攻读硕士不得申请项目。

10.境外参加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加,须在附件上传有境外参加人本人签名的《知情同意函》扫描件

11.申请书模版:请申请人务必下载今年的正文模板填写,使用旧模板一律初筛。

12.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以下简称《形式审查表》)

三、时间节点

【注意】请申请人逐条对照《形式审查表》检查申请书后,再提交。

225日前:申请人首次提交面上和青年项目申请书

35日前:各学院、各医院将面上和青年项目审查完毕,申请人根据退回意见修改,再次提交申请书

310日:重点、重点国合、联合基金重点、人才项目申请书首次提交截止日期

36-318学校组织两轮复审,项目申请人根据退回意见修改,再次提交申请书

四、诚信承诺

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签署《南京中医药大学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1个二级单位1份),每个申请项目的《形式审查表》(1个项目1份),于325-419日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英杰张盈杜薇薇

电话:025-85811065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行政楼504室(东)


六、院内要求

请各位申请人《形式审查表》于410(周三)前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徐亚

联系方式:15052355606

办公地点:行政楼501

邮箱:2453456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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