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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2-02-22 发布人:人事处

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号,现将2022“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名额

我院有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2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1名优秀教学团队推荐名额1个。

二、选拔要求

1.要强调政治素质首要条件,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要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避免过于集中在某些学科。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5. 人事关系在大校的教师,原则上不得从学院申报,如确有发展需要等实际困难,须近5年全职全时在翰林学院工作,并由大校出具同意申报函。

、经费资助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由省财政资助50%,所在高校统筹配套50%。

2.依托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四大专项(优势学科、品牌专业、协同创新、特聘教授)申报的优秀教学团队,入选后省财政不再给予经费资助,建设经费全部由学校统筹。

、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1、2、3,均一式两份),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

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3.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4. 复印件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二)报送时间

各二级学院或部门请于202232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376941048@qq.com,联系人侯鹏飞(15152995370)

 

附件:

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4.202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

5.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作的通知

6.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20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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