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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组织开展2017年优秀教研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10-24 10:18   审核人:

各教研室:

教研室是高校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组织教学和科研活动的基层组织,在教育与教学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教研室功能和作用,进一步调动各教研室的积极性,推动我院教学改革,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文档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2017下半年工作重点,医学院将组织开展2017年优秀教研室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医学院所有教研室。

二、评选内容

1、教研室基本文档建设(50%)

2、教研室开展的集体活动(30%)

3、教研室文化建设(20%)

三、评选程序

1.教研室自评(10月24日-12月15日)。各教研室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研室评估指标体系》、《江苏省独立学院教学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书写自评报告,给出自评等级,并将相关佐证材料整理、归档。

2.学院评审(12月18日-12月22日)。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教研室自评报告对所有教研室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检查和评审,最后根据检查和评审结果确定优秀教研室。

三、其他事项

1.各教研室主任、秘书要高度重视教研室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精心准备,积极做好自评工作。该项工作也将作为各教研室主任、秘书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2.所有教研室将佐证材料整理、归档,时间为2016学年以来的(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且必须规范齐全,文挡一律用A4纸打印。

3.各教研室可以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教研室文化建设,学院将给与每个教研室400元的文化建设经费,对文化建设突出的教研室,将另行奖励。

4.各教研室务必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各教研室自评报告纸质版(教研室主任签字)及电子版交至医学院办公室唐颍(行政楼417)。

四、奖励办法

学院将对优秀教研室授予“医学院优秀教研室”荣誉称号,在全院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的教研活动经费资助。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医学院

20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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