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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纪委办部门职责

1.负责学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察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制订、实施和督查督办。

2.负责处理纪委的日常事务,督促检查各单位对纪委全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院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

3.负责接待受理各级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组织对违纪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审理等工作,负责对违纪党员的教育和谈话工作负责受理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调查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或作出处理决定。

4.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5.负责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宣传教育。

6.组织纪检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负责兼职监察员、特监察员的聘任、管理、培训等工作。

7.对学院干部聘用、人事调配、考核评比、职称评聘、财务管理、基本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各类招生、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管理和使用纪委印鉴、印信,做好文书档案和相关统计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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