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适应社会发展对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需求,我院已从2015年实行主辅修制度,前期已经批准了一个辅修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和三个辅修课程组(急救护理课程组、养老护理课程组、助产士课程组),现继续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辅修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目前已经批准的辅修专业和课程组:
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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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修专业、课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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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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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推拿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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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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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护理课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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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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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课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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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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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士课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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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报名的同学请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毕经本人所在学系同意后交医学系。报名条件请参看附件一《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主辅修制实施暂行办法》,其余具体问题请咨询医学系唐老师,办公室J2106。报名结束后,请医学系于10月8日前将学生名单和开课计划发至280262533@qq.com。
二、新增辅修专业(课程组)申报及审批
1. 各系根据已设专业情况和办学条件,比照该专业本科培养方案,提出设置意见,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辅修专业设置申报表》(附件1)。
2. 各系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制定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及拟招生人数,辅修专业的课程应该是包括该专业最必要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在内的基础课和专业课,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
3. 拟设置的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及相对应的课程号请从全校课程库总表中提取。
4. 请申报辅修专业的系于2016年7月8日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Email:280262533@qq.com)。
5.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系申报的专业进行审核。
6. 教务处公布新增辅修专业名单。
附件一: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主辅修制实施暂行办法
附件二: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辅修专业(课程组)申请表
附件三: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辅修专业设置申报表
附件四: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辅修专业教学计划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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