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相关部门及各年级学生:
我校期末考试将于2016年6月27日开始,现将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以后所有校内考试请务必参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次期末考试定于2016年6月27日至7月8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严肃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考生除书写笔、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和绘图工具等考试用品外,不能携带其它任何物品进入考场,特别是不能携带手机及有存储、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请各学系督促班主任务必利用主题班会时间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考试管理条例》及《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行政处分条例》,切实加强考前考风考纪教育。
三、缓考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或考试冲突,必须填写缓考申请(与重修课程考试冲突的,只能缓考重修的科目),由班主任、系主任签字后上交至教务处,如无故缺考者,下学期开学将不予安排补缓考考试。
四、成绩录入
所有课程请于课程考核后一周内由任课教师直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并在检查成绩录入无误后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将不能再进行成绩更改和录入,如有遗漏或错误,必须由教师本人写明出错原因,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签字后,带试卷等原始材料至教务处进行说明。本学期最终所有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请以100分为满分进行输入,举例,如平时成绩占20%,期中占30%,期末占50%,则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都按100分为满分输入;
所有提交的必修课成绩至少必须包含平时成绩、考试成绩及总成绩。
考试课程采用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课程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
为便于信息化管理,凡缓考、缺考(旷考)、违纪、作弊,在该课成绩记载表“总评成绩”栏记为“0”分,并在“其他信息”栏分别注明“缓考”、 “缺考(旷考)”、“违纪”、“作弊”字样。
打印《学生成绩登记表》后每一页成绩登记表下端都有签名栏,由系秘书统一将成绩登记表(一份)于开学后第一周周五前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