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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评中心关于聘请兼职督导的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18-07-03 点击数:

根据教评中心工作需要,拟聘请3-4名兼职督导,现面向社会开展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兼职督导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兼职督导岗位职责

(一)对各层次范围教学秩序、教学环节、教学过程进行督导;

(二)对全校所有课程、所有任课教师进行听课,结合其它方面的评估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做出评价意见;

(三)对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和实验教学质量进行督查;

(四)对学生学习、学生管理进行督查;

(五)向学院提出有关教学管理改革的建议和措施;

(六)及时反馈检查到的问题,定期提供督导小结及相关资料。

(七)参加学院领导指定的其它相关事项和督导室安排的督导例会以及其它相关工作。

二、聘任条件

(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关心中医药教育事业发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工作主动、认真负责、秉公办事、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三)具有教学工作一线经验的教授,或是具有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及以上教学管理经历的副教授,或是具有教学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副高及以上业务职称的副处级及以上干部;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教学督导工作;

(五)时间充裕,能保证正常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教学督导任务。

三、进度安排

710日前,对照本通知及《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试行)》(附件2)要求,符合条件申报人请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兼职督导申请表》(见附件1),请将带有本人亲笔签字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712日前,教评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确认聘用人员名单。

联系人:袁谧,联系电话:0523-80639019,电子邮箱:1794455851@qq.com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督导申请表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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