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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1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完成质量,促进多出优秀成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我院现启动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结项的最低要求为: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论文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1篇北大核心或CSSCI收录期刊论文可视同为2篇;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需提供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1篇,研究报告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或通过不低于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鉴定(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五分之三;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项目需正式出版专著1部;未正式出版的书稿、未经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须经专家鉴定并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方可作为项目研究最终成果申请办理结项。

二、2018年度立项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本次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未通过本次结项验收者,一律作撤项处理;2019-2020年立项的项目,原则上要求结项,如未达到结项要求,则要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提出延期一年结项申请;在2021年立项的项目,若已达到结项要求,按结项要求准备材料,可提前办理结项。

三、材料要求:

1、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的结项

《结项证明》(推荐使用Adobe Acrobat Reader打开)一式3份(彩色打印,该页经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后可作为项目结项凭证使用。项目类别为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或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项目等级为厅级;结项类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按期结项/提前结项/延期结项;鉴定等级一律为合格);项目组成员不超过2日期统一为202212

结项验收材料包括:全套结项材料1份(按《项目结项报告书》、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顺序A4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结项证明》3份。

报送电子文档包括:《结项证明》、《结项报告书》、《一般专题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电子文档以主持人姓名+项目批准号命名

2、申请延期的项目

报送纸质材料包括:《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1份。

报送电子文档包括:报送《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文档以主持人姓名+项目批准号命名

四、其他要求

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对重复标注省教育厅不同项目名称的同一研究成果,在验收时只能认定为署名排在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的最终成果

相关结项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请以部门和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提交科技处(行政楼501室),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12月12日下午5点之前

联系人:徐亚

电话:0523-80639008

邮箱:2453456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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