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四批“春蚕奖”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民主测评等程序,同意推荐李风雷同志申报泰州市第四批“春蚕奖”,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2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25日前以电话、书面或面谈方式将有关意见反馈到纪委办公室(电话:80639080,Email:jiweihl@163.com)或人力资源处(电话:80639006,Email:hlxyrsc202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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