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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泰州市“凤城英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3-03-10 发布人:人事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泰州市“凤城英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泰科协发〔20237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在泰高校可推荐候选人3名。

二、申报条件

被托举人须为我市从事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学科学等专业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学术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630日以后出生)的中国籍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一般应具备中级职称,近三年参与市级以上科技、科研项目,学术技术水平在全市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且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四)未曾入选过本资助项目或市级以上其它人才计划(项目)。

、报送材料

“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及附件材料3份(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包括:申请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专利证书或参与的科技、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代表性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

书面材料请于2023324日前报送至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印影


附件:泰州市“凤城英才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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