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高 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 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 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3 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
第三层次(2名):陈璟、耿婷
公示期自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12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或面谈方式将有关意见反馈到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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