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泰州市第六批“春蚕奖”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民主测评等程序,同意推荐杨雨微同志申报泰州市第六批“春蚕奖”,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2月19日前以电话、书面或面谈方式将有关意见反馈到纪委办公室或人力资源处。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人力资源处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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