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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毕业实习及论文手册

作者: 时间:2017-11-28 点击数: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药事管理专业毕业实习大纲


            实习类型 毕业实习(必修)     适用专业  药事管理

            开设学期 第八学期                   15周

            15                   总 学 时   240学时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负责人 王艳翚


第一部分  实习目的与要求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大学教育的最后一个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较长时间的实习,使学生走向社会,接触本专业工作,拓宽知识面,增强感性认识,培养、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实践动手能力,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同时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本专业培养具有药学、管理学、法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与技能,通过实习让学生更进一步掌握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价格、广告、包装及监督管理等不同环节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运用药物经济学、药品质量管理、药品风险管理等经济、管理方法从事行业管理、预测、评估、注册等活动,争取成为能够适应现代医药事业建设与发展需要,从事药事相关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实习总体要求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方针。具体要求:

1.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和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遵纪守法,重视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讲究文明礼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的观念。

2. 要认真学习、理解毕业实习大纲对学生的要求,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

3. 通过实际操作训练,培养管理能力,发展智力,巩固和掌握药事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巩固和掌握药事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熟悉医药企业管理的具体环节;熟悉药监系统各职能部门管理工作。熟悉我国医药政策和医药法律体系,能够运用医药知识和管理科学知识从事常规的药事管理工作。

4. 在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以实习单位正式职工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遵守所在单位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住宿,不得独自外出。

5. 认真写好实习周记,详细记录每周实习内容、收获与体会;认真写好实习报告,连同实习周记在实习结束后交学校检查和留存。

6. 实习过程中注重提高文书写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能力。

三、实习总时间与安排

1.实习时间安排

时    间

安    排

第1周

实习动员

第1周至第15周

实习阶段

第8周

毕业实习中期检查

第15周

实习结束,上交《实习及论文手册》

   2.实习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准备:实习开始之前一周,落实实习单位,并且安排好指导老师。前一周内召开全体会议,明确相关职责。

动员:实习前一周内,召开实习动员会,通告实习安排、要求及注意事项。

实习过程:指导老师带领学生按计划安排和要求进行实习,督导,检查并协助解决学生实习中问题。

考核:学生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报告,提交实习评定材料,由指导老师结合实习中日常表现,给出实习成绩。

总结: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召开实习总结会,通报实习完成情况,总结交流实习经验。

3.实习单位

采取学校安排和学生自己联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定。

四、实习内容

   1.目的与要求

通过实际操作训练,培养管理能力,发展智力,巩固和掌握药事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

   2.具体内容

a.医药企业。通过实习,熟悉医药企业管理的内容、要求和特点;熟悉医药企业管理工作规范及工作程序。

b.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实习,要熟悉各级药监部门管理工作规范及工作程序;熟悉我国医药政策和医药法律体系,能运用医药知识和管理科学知识从事常规的药事管理工作。

c.医疗机构。通过实习,熟悉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及工作程序;熟悉我国医药政策,能运用医药知识和管理科学知识从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

五、实习方法

采取一般实习和专题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类实习时间的具体安排,可根据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商定。

1. 由实习单位根据我校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订出具体部门实习和专题实习的实施计划。

2. 在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指定带教老师带教,负责学生的业务指导,带教老师要固定,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循循善诱。

3. 实习具体内容由实习单位统筹安排,一般在实习单位各级管理部门或职能部门进行。

4. 辅导:由所在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实习进度安排有关专题辅导。以讲座形式介绍与实习业务有关的管理知识、技能。

5. 学校组织专业教师,定期了解实习情况,必要时协助带教老师对学生的专题实习作一些业务辅导。

6. 学生在实习中应每天书写实习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实习内容和方法、经验体会。

六、实习考核

1.阶段考核

a.实习学生自我考评。每阶段实习结束前两天,实习学生应实事求是地填写考评表,及时送交带教老师,凡不填写或不交考评表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实习。

b.阶段考核。学生每一阶段实习结束时,带教老师应对实习生进行认真考核,其考核内容主要为:

   政治思想和劳动纪律考核。实习学生每阶段实习结束时,带教老师按“学生实习阶段考评表”要求,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政治思想、劳动纪律等方面表现,按“优、良、中、差”给予评定记分。

   业务考核。带教老师按“学生实习考评表”要求,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学习态度、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结合工作实践,按“优、良、中、差”给予评定记分。

带教老师应根据上述考核情况,并结合平时实习表现,综合分析,写出评语。

2.毕业实习结束考核

  a.毕业实习结束考核由学生最后实习单位负责进行。

  b.毕业实习结束前一周,学生须认真做好毕业实习自我鉴定,经实习组评议,并写出意见后,交实习生管理部门。

  c.毕业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将实习学生考评表,按人汇总装订成册,综合各阶段考评及平时考勤情况,全面分析,写出实习单位考核鉴定意见。毕业实习考核表和有关考核材料,由实习单位封交实习组长带回学校检查及留存。


第二部分   实习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与领导

1. 实习期间,学生的政治、业务、党团组织生活以及生活管理等各项工作,均在实习单位的领导下统一安排。

2. 实习单位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在实习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在确保实习质量的情况下作适当修改,并应及时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

二、师资配备

实习单位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各实习科室均有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相应的技术职称。

三、实习纪律

学生在实习期间,除了执行大学生守则,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外,实习期间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 实习学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实习单位报到,并按规定日期结束实习离开实习单位,实习中途异地轮换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时间规定,不得造成中途脱节,未经批准擅自延迟报到或提早离开均作旷实习论处。旷实习1天,按6学时计算。

2. 实习期间法定节假日原地休息,对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所在地去外地旅游者,作旷实习论处。

3. 实习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不应补假。星期日值班可以补休,但不得集中休假,不得把假期累积起来擅自回家外出。

4. 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病假须有医院证明。请假一周以内由实习单位领导批准,一周以上须经实习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以及请假超假者,均作旷实习论处。

5. 无论因事假或病假,缺实习一周以上者必须补实习,如果缺实习达实习总时间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6. 在实习过程中,由于工作不负责,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者,应严肃处理。

7. 不得在宿舍内留亲友或同学住宿,不得私插电炉,上班时不得会客。

8. 保持宿舍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大声喧闹,经常打扫卫生,美化环境。

9. 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时事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

   10. 以上各条纪律如有违反者,视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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