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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06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在全市民生领域的研发、转化、应用和示范,2022年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总体目标,重点聚焦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需求,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地科技支撑。现就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科技示范项目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围绕危重症的临床诊疗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和应用示范等,着力提升区域整体发展水平。

2.大健康产业科技专项

1)临床诊疗技术

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坚持临床导向,开展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攻克并推广一批疾病诊疗关键技术,努力实现我市临床诊疗技术的新突破。

2)医药

支持医药研发企业开展药效筛选、制备工艺优化、药理毒理测试等临床前研发;支持生物药剂、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相关研发。

3)公共卫生

围绕妇女儿童健康、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及慢性病患者康复、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针对疾病的筛查、预测预警、早期干预技术和疾病治疗等关键环节,开展传染病防控、健康状态辨识和健康管理等相关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有效降低疾病的患病风险与发生率。

3.生态文明建设科技专项

针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支持水、土壤、空气污染防治及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废弃物处理等方面的技术应用研究。

4.公共安全与社会管理专项

针对我市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并开展应用。主要支持对我市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1.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范围,项目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226月1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

2.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的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比例、知识产权权属及责任风险等,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3.合理申请项目经费。项目立项时将根据项目排名及专家建议,调整资助经费;项目一经立项,总投资额、项目预期目标、项目考核指标不得调整与修改。

三、组织方式

1.泰州市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按指令性和指导性两类进行申报。

2.申报指导性计划的项目,务必在申报书“类别”栏选择“社会发展指导性计划”;申报指令性计划且不同意转指导性计划的项目,务必在”类别”栏选择“不同意转指导性计划”;申报指令性计划但同意转指导性计划的项目,务必在“类别”栏选择“同意转指导性计划”,否则一律不予转立。

四、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6项。

2.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同时申报市科技支撑计划、市孵育计划和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市级科技计划;同一项目申报过两次及以上且未获立项支持的,不得继续申报;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已承担以往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关联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相同或相近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申报项目的评审资格。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严禁项目申报时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行为。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强化法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联合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有较重及以上社会失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五、申报方式

1.项目需同时进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在网上进行项目申报,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泰企云服务管理平台”(网址:www.taizhou.gov.cn/taiqiyun/),选择“项目申报”相应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请参考平台操作手册(平台首页可下载)。

2.申报项目经网上审核推荐后,需在线打印有水印的纸质版材料,申报材料统一按照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项目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A4,纸质封面,平装订)。项目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

3我院项目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5月6日,逾期将无法推荐;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部门各单位、各二级学院按期上报。

联系人:徐亚

联系电话:80639008

办公地点:行政楼501室

电子信箱:2453456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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