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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毕业实习及论文手册

作者: 时间:2017-11-28 点击数:

三、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卫生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毕业实习大纲

实习类型   毕业实习(必修)

适用专业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医疗保险

开设学期   第八学期                   15周

  15                       240学时

      卫生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负责人  


第一部分  实习目的与要求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通过三年半的学习,除大学基础教育内容外,本专业已学习了《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学》、《行政管理学》、《社会保障》、《公共经济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保险学》、《卫生事业管理》等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掌握了医药学基本知识和经济管理科学知识及能力。毕业实习的目的主要是让学生具体的参与到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等公共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性企业等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去,了解他们的组织运行现状,独立地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一方面提高分析、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能力,在思考和探索中加深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和领悟;另一方面提高自身的沟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激励学生敬业、创业的精神,从而完成学生从学习岗位到工作岗位的初步过渡,并为毕业后从事公共事业管理岗位工作奠定坚实的职业基础。毕业实习同时还可以检验教学效果,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积累经验。

二、实习总体要求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育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方针。具体要求:

1. 遵纪守法,重视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讲究文明礼貌,热爱中医药事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的观念。

2. 通过实际操作训练,培养管理能力,发展智力,巩固和掌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

3. 巩固和掌握公共事业管理特别是医院管理和卫生事业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4. 熟悉医院管理和卫生事业管理的具体环节;熟悉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各职能部门管理工作规范及工作程序。

5. 熟悉我国卫生政策和卫生法律体系,能够运用医药卫生知识和管理科学知识从事常规的卫生事业管理工作。

6. 熟悉医疗保险管理、保险核保与理赔、健康管理等工作。

7. 提高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8. 提高文书写作能力。

9. 提高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能力。

三、实习总时间与安排

1.实习时间安排

时    间

安    排

第1周

实习动员

第1周至第15周

实习阶段

第8周

毕业实习中期检查

第15周

实习结束,上交《实习及论文手册》

   2.实习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准备:实习开始之前一周,落实实习单位,并且安排好指导老师。前一周内召开全体会议,明确相关职责。

动员:实习前一周内,召开实习动员会,通告实习安排、要求及注意事项。

实习过程:指导老师带领学生按计划安排和要求进行实习,督导,检查并协助解决学生实习中问题。

考核:学生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报告,提交实习评定材料,由指导老师结合实习中日常表现,给出实习成绩。

总结: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召开实习总结会,通报实习完成情况,总结交流实习经验。

3.实习单位

采取学校安排和学生自己联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定。

四、实习内容  

  1.目的与要求

通过实际操作训练,培养管理能力,发展智力,巩固和掌握药事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

   2.具体内容


通过实际操作训练,培养管理能力,发展智力,巩固和掌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实际工作的能力。在实习过程中,提高文书写作能力,提高英语的阅读、听力和会话能力。强化计算机操作,提高运用计算机开展业务工作的能力。通过实习,提高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能力。

a. 医院。熟悉医院的经营管理、行政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科教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财务管理、技术管理等专业管理的内容、要求和特点;熟悉医院管理的具体环节和医院各职能部门管理工作规范及工作程序;熟悉医院各部门的特色管理;熟悉医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b. 卫生行政部门。熟悉各级卫生事业管理的具体环节的实际操作;熟悉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工作规范及工作程序;熟悉我国卫生政策和卫生法律体系,能运用医药卫生知识和管理科学知识从事常规的卫生事业管理工作。

c. 中医药管理局。熟悉中医药管理局的管理工作规范及工作程序;熟悉我国中医药管理的政策和法律体系,熟悉对中药的质量监督管理,能运用医药卫生知识和管理科学知识从事常规的中医药管理工作。

d. 医疗保险部门。熟悉管理医疗账户,医疗费结算给付与会计核算等工作内容。

五、实习方法

采取一般实习和专题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类实习时间的具体安排,可根据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实际情况商定。

1. 由实习单位根据我校实习大纲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订出具体部门实习和专题实习的实施计划。

2. 在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指定带教老师带教,负责学生的业务指导,带教老师要固定,对学生要严格要求,循循善诱。

3. 实习具体内容由实习单位统筹安排,一般在实习单位各级管理部门或职能部门进行。

4. 辅导:由所在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实习进度安排有关专题辅导。以讲座形式介绍与实习业务有关的管理知识、技能。

5. 学校组织专业教师,定期了解实习情况,必要时协助带教老师对学生的专题实习作一些业务辅导。

6. 学生在实习中应每天书写实习工作日志,详细记录实习内容和方法、经验体会。

六、实习考核

1.阶段考核

a.实习学生自我考评。每阶段实习结束前两天,实习学生应实事求是地填写考评表,及时送交带教老师,凡不填写或不交考评表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实习。

b.阶段考核。学生每一阶段实习结束时,带教老师应对实习生进行认真考核,其考核内容主要为:

   政治思想和劳动纪律考核。实习学生每阶段实习结束时,带教老师按“学生实习阶段考评表”要求,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政治思想、劳动纪律等方面表现,按“优、良、中、差”给予评定记分。

   业务考核。带教老师按“学生实习考评表”要求,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学习态度、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结合工作实践,按“优、良、中、差”给予评定记分。

   带教老师应根据上述考核情况,并结合平时实习表现,综合分析,写出评语。

2.毕业实习结束考核

  a.毕业实习结束考核由学生最后实习单位负责进行。

  b.毕业实习结束前一周,学生须认真做好毕业实习自我鉴定,经实习组评议,并写出意见后,交实习生管理部门。

  c.毕业实习结束时,实习单位将实习学生考评表,按人汇总装订成册,综合各阶段考评及平时考勤情况,全面分析,写出实习单位考核鉴定意见。毕业实习考核表和有关考核材料,由实习单位封交实习组长带回学校检查及留存。


第二部分   实习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与领导

1. 实习期间,学生的政治、业务、党团组织生活以及生活管理等各项工作,均在实习单位的领导下统一安排。

2. 实习单位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在实习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在确保实习质量的情况下作适当修改,并应及时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

二、师资配备

实习单位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各实习科室均有带教老师。带教老师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相应的技术职称。

三、实习纪律

学生在实习期间,除了执行大学生守则,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外,实习期间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 实习学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到实习单位报到,并按规定日期结束实习离开实习单位,实习中途异地轮换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时间规定,不得造成中途脱节,未经批准擅自延迟报到或提早离开均作旷实习论处。旷实习1天,按6学时计算。

2. 实习期间法定节假日原地休息,对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所在地去外地旅游者,作旷实习论处。

3. 实习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不应补假。星期日值班可以补休,但不得集中休假,不得把假期累积起来擅自回家外出。

4. 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严格遵守请假制度,病假须有医院证明。请假一周以内由实习单位领导批准,一周以上须经实习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未经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以及请假超假者,均作旷实习论处。

5. 无论因事假或病假,缺实习一周以上者必须补实习,如果缺实习达实习总时间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6. 在实习过程中,由于工作不负责,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者,应严肃处理。

7. 不得在宿舍内留亲友或同学住宿,不得私插电炉,上班时不得会客。

8. 保持宿舍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大声喧闹,经常打扫卫生,美化环境。

9. 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的时事政治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

   10. 以上各条纪律如有违反者,视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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